物资放行的管理
1、物资搬运时,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办理申请手续,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《物资搬运放行条》,写明物资名称、数量和本人资料。若非物主本人办理,需物主提供书面委托书或物主电话委托,由搬运人在《物资搬运放行条》上签名,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,还须与物主本人联系确认。在装修入伙期间,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,经手人员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。
2、经手人还须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,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;出纳不当班或外出时,应将尚未交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中心值班人员,由委托人(主办以上人员)签字认可,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。
3、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。安全员负责记录、核对搬运车辆的牌号、司机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、姓名、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,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。
停车场管理规定
1、本小区停车场系私家花园停车场,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。
2、本停车场实行IC智能电脑系统刷卡进出制度,同时实行认证放行管理;
3、大型货车、集装箱车、拖拉机、水陆两用机、工程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场。
4、出租车送接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,但上落后必须马上驶离,不得停留,司机不得在停车场及小区内闲走。
5、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后,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,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;停下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,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6、车辆带货出场,必须有相应证明,属贵重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,必须由户主到申请填写《物资搬运放行条》,经核实后方可出场。
7、停放好车辆后,司机必须马上离开停车场,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。
8、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,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、进出车路口、上人行道、压草坪,不得长时间不熄火。
9、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、练习驾车、大型修车,有滴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。
10、不得在小区鸣号;不得损坏小区停车场设施。
11、在小区行驶时,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。
12、严禁运载剧毒、易燃易暴物品、严重污染物品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。
13、不得刁难、辱骂或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妨碍车场管理员正常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