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员安全教育
所有保安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,认知危险意识和识别内部阴谋的培训。
一、培训内容包括:消防、防恐及车辆出入处理、维护厂区内安全工作等。
1、火灾的分类和适用灭火器。
2、燃烧的要素和灭火方法。
3、保安员应具备的消防知识。
4、火场中自救和救人注意事项。
5、发现煤气泄漏后处理方法。
6、安全用电及救治触电的人方法。
7、保安员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。
8、做好客户单位安全防范的四个要点:观察、发现、报告、处置。
二、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,保安员具有以下权限:
1.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,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,但无扣留,关押,审讯,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。
2.对发生在服务区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有权保护现场,保证证据,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,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。3.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,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公司的人员、车辆。
4.对出入公司的人员、车辆及其所携带、装载的物品,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验证、检查,但无人身检查权。
5.按要求对公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,完善企业保安管理规章制度。
6.执勤中遇到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,甚至行凶,报复的,可以采取正当防卫,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和不正当防卫。
7.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隐患漏洞或其他不安全因素,立即上报主管,进行整改,但不可以对员工的生活进行监视。
8.对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、监视,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企业行政部门。
9.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,有权劝阻、制止和批评教育,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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